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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位置: 【 规章制度】 座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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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室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试行)

自习室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试行)

为了推进图书馆自习室的科学管理,维护自习室的良好秩序,提高自习室座位使用效率,为全校读者提供温馨和谐的学习环境,特修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自习室座位管理系统使用规则》。

一、座位管理系统为读者提供阅览书桌扫码入座、触控端现场选座及微信端预约三种选座途径。使用触控端现场选座的读者请持一卡通到图书馆一、六、七楼任何一台触控机上操作。使用微信端预约座位的读者请关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常用服务”栏选择“座位预约”,用户名是一卡通学(工)号,密码是一卡通充值密码(注:不是“我的图书馆”密码)。

二、预约座位可提前30分钟,每次预约时间为1-4小时。

三、使用微信端预约座位成功后,应在预约起始时间后15分钟内找到预约房间的相应座位,并用微信扫描桌面上的二维码对号签到,否则预约的座位将自动释放,并计预约人违规一次。

四、使用触控端现场选座无需扫描桌面二维码入座,座位起始使用时间按触控端设定时间。

五、若读者在预约时间内需短时离开座位,则要扫码选择“暂时离开”操作,离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扫二维码确认签到,否则计违规一次。

六、若读者在预约时间内需长时间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则须扫码选择“结束使用”操作,将预约座位释放给其他读者,否则计违规一次。

七、不预约座位、不扫码入座或者用书籍等私人物品占位,按霸占座位论处。

八、积分及违规扣分规则:

1、每位读者每学年积分为300分,读者发生违规行为将扣除相应积分,若扣分超过300分(含300分),将被停止自习室座位使用权15天, 15天后系统将自动恢复积分300分,同时恢复自习室座位使用权。

2、超过预约起始时间15分钟未扫码签到,计违规一次,扣100分。

3、预约时间内长时间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且未扫码选择“结束使用”操作,计违规一次,扣100分。

4、不预约座位、不扫码入座或者用书籍等私人物品占位,按霸占座位论处,每次扣100分。若霸占他人预约的座位,且拒绝让座的一次扣300分,情节恶劣的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5、自习室、走廊、大厅及7楼以下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书籍或其它物品,若被管理员清理,只能在每周五下午2:30-5:30持本人一卡通至707室取回,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受理,且每次扣100分。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负责。

6、在图书馆自习室内吸烟,一次扣300分。

7、恶意损坏二维码、桌椅或其他公共设施,将被永久停止微信端座位预约权限,永久停止图书馆借阅权限,并视情况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处置。

九、读者在使用座位时如有发生纠纷,请到707室联系自习室管理老师协调处理,或拨打15016626095/2923422电话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协调处理。

十、读者应自觉遵守自习室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维持自习室秩序。

十一、本规则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

 

版权所有 2002-2023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