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可携带笔记本电脑、书包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食 品、饮料入室(可带饮用水)。雨伞请放入雨伞架,文明阅读,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别人阅读。
(二)读者须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图书馆不承担任何看管 责任。离开时请自觉带走自己的物品,并轻轻将座椅推回原位。不得留物霸占座位。
(三)读者查找过刊合订本时请按代书板背面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代书板
(四)读者阅览报刊时,每次只拿1册(件),要保持报刊封面 及纸张清洁不破损,如有损坏报刊情况,工作人员将酌情处罚。阅后须放回原位。
(五)所有报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读者可拿到自助复印 打印机处复印或押证出库复印,当班须归还,如不归还,按盗窃论处。
(六)读者有盗窃或污损报刊等不良行为的,参照图书相关处理办法执行。
(七)读者凭本人一卡通每天可免费使用电子阅览区电脑服务3小时。
(八)读者使用前,请检查机器外部设备是否齐全,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设备缺损,由读者本人负责。
(九)电子阅览区内的电脑硬盘已受保护卡保护,系统重启后 C、D盘复原,文件均被自动删除。如需保存资料,请保存在E盘或 F盘,新建文件夹并注明“勿删”。此外也可自带U盘、移动硬盘或者通过邮箱、网盘等保存个人资料。
(十)因要备份数据,管理系统需在特定时间自动注销,届 时未保存的资料将被自动清除。请读者一定要注意系统的提示信息,及时妥善保存个人资料并注销下机。
(十一)如要安装其他专业软件,必须向管理员申请,并由管理员协助安装。
(十二)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
(十三)读者在使用电子阅览区电脑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与管理人员联系,切勿擅自处理。
(十四)读者有义务配合工作人员对电脑进行监督管理。
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