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新简介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萌生并发展起来的、为避免科研课题重复立项和客观正确地判别科研成果的新颖性而设立的一项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咨询工作,由具有科技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承担完成。查新机构依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按照查新相关规范操作,出具查新报告。
2018年5月,本馆与广州大学图书馆及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签订科技查新合作协议,成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科技查新代理站”(广州大学科技查新站和广东工业大学科技查新中心是国家教育部授权具有查新资质的科技查新工作站)。通过我馆科技查新代理站办理科技查新项目,可享受与广州大学和广东工业大学同等优惠的待遇。
科技查新项目具体包括:立项查新、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转化查新、专利查新、成果申报奖励查新等。
查新中心受理电力、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化学、化工、材料、环境、能源、机械、土木等理工类项目的查新。
本科技查新代理站可承接本市内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科技查新与咨询服务。
联系我们
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官渡校区图书馆 学科服务部 615 室
联系人:欧阳老师
电话:(0668)2923760-760
E-mail: kejichaxin@gdupt.edu.cn
时间:周一~周五:8:30~11:00 15:00~17:00(工作日)
二、查新流程(请详阅用户须知)
三、收费标准
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最终查新结论不影响查新费用。
(一)广州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收费标准
查新类别 |
查新时间 |
查新费用(元) |
|
校内 |
校外 |
||
国内查新 |
5--7 |
500 |
700 |
国外查新 |
7--10 |
700 |
900 |
国内外查新 |
10--15 |
1000 |
1200 |
备注:
1、查新点原则上控制在3个以内(限子主题),每增加或修改一个查新点,费用在基本费用上增加15%;
2、查新时间为工作日,如提出加急要求,需加收加急费,具体标准为:以查新时间下限为基准,国内查新50元/天,国外、国内外查新100元/天。
3、查新报告提供原件2份。另外增加需缴交打印费10元/份。查新报告一般通过快递到付的形式寄给委托人,邮费由委托人支付。
(二)广东工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收费标准
类别 |
时间 |
查新费用(元) |
|
校内用户 |
校外用户 |
||
国内查新 |
5 |
500 |
700 |
国外查新 |
10 |
600+Dialog检索费 |
800+Dialog检索费 |
国内外查新 |
10 |
1000+Dialog检索费 |
1200+Dialog检索费 |
注:国际联机检索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美元兑换比例为1:10(含数据库商手续费) |
备注:
1.如需加急,根据实际情况加收加急费。国内查新少于五个工作日须收加急费,提前一个工作日加收50元;国外查新少于十个工作日须收加急费,提前一个工作日加收100元。查新天数以确定查新点之日算起。
2.在工作人员受理查新委托后,查新委托人若要求增加或改变委托内容,视增加或改变情况,可作补充查新或重新委托处理,收费额度另加40%~100%。每个查新项目为一级主题,限3个二级主题概念,每超过1个,加收50-100元。
3.如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且已完成联机检索工作时,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则需支付机检费和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查新补偿;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
4.查新报告一般提供两份正本,用户要求多份时,应事先说明,并另付工本费,查新报告20元/份。查新报告一般通过快递到付的形式寄给委托人,邮费由委托人支付。
5.关于补查的收费。补查是指查新报告的查新点不变的情况下增补检索最新1~12个月的文献数据,收费如下:
国内查新:50元×补查的月数
国内外查新:100元×补查的月数+100~300元的国际联机费用
国外查新:70元×补查的月数+100~300元的国际联机费用
注:100~300元的国际联机费用按实际情况有所不同,若查新报告的完成时间超过12个月按重新查新收费。
四、用户须知
查新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如果有虚假内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查新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一)查新委托材料准备
1、科技查新委托书下载:我馆与广州大学科技查新站和广东工业大学科技查新中心合作开展科技查新工作,查新委托人仅需选择其中一所查新站进行查新委托,请委托人下载所选查新站的委托书进行填写,请勿填错!
学校 |
广州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科技查新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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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科技查新委托书默认具有合同效用。 *查新周期从缴费次日开始计时。(特殊情况除外) |
2、相关技术材料:1)科研立项查新:委托人需提交内容详尽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标书)的电子版一份;2)成果鉴定查新:委托人需提交内容详尽的《成果鉴定申请书》及本人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版各一份;3)奖励查新:委托人需提交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等。
(二)查新材料提交
委托人可通过邮箱将查新委托材料提交至我馆查新邮箱(kejichaxin@gdupt.edu.cn),由工作人员提交至合作查新站。
(三)缴纳查新费用,确定查新受理
查新费(见收费标准)在提交查新委托书后,请委托人及时缴纳。加急、修改、补查、DIALOG国际联机检索等费用可在确定使用该查新项目后补缴。
缴费方式一:公对公方式。委托人通过单位财务处(如: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处)转账至查新学校财务账户,并提供转账凭证。(此方式广州大学查新站和广东工业大学查新中心均适用)。
缴费方式二:私对公方式。委托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面、ATM机等进行银行转帐或汇款至查新学校财务处账户,并提供转账凭证。(此方式仅广州大学查新站适用)
学校 |
广州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财务 账户 信息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学城中环支行 户 名:广州大学 账 号:3602114819100000192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三支行 户 名:广东工业大学 账 号:3602028909000196985 |
联系 信息 |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图书馆407室 联系人:马艳娥 电话:020-39366270 查新邮箱:chaxin@gzhu.edu.cn 邮编:510006 |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信息技术部 联系人:林佳瑜 电话:020-39322343-8312、8314 查新邮箱:tsgcx@gdut.edu.cn 邮编:510006 |
说明:
1、汇款时备注信息。转账或汇款时务请备注查新费、委托人姓名,例如:“查新费、张三”。
2、缴费凭证提交及发票开具。转账(或汇款)后,请拷贝或扫描或拍摄转账(或汇款)凭证发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查新邮箱(kejichaxin@gdupt.edu.cn)。如果需要开具单位抬头的发票,请委托人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与缴费凭证一并发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馆查新邮箱(kejichaxin@gdupt.edu.cn)。查新结束后,发票将与查新报告一起寄给委托人。
3、邮费。查新报告及发票以快递到付的形式一起寄给委托人,如果是加急报告等特殊情况,发票可能无法与报告同时寄出,将分别邮寄,邮费由委托人支付。
(四)查新检索及查新报告撰写
1、在查新检索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索取必要的原始文献和资料及提出不明事宜时,查新委托人应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以确保查新工作顺利进行。
2、查新委托人对查新结论或过程持有异议,请在一周内将意见和材料提交查新站,复核证明查新委托人意见正确,复核费用由查新站负责,否则由查新委托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