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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在位置: 【 规章制度】 自习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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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习室管理规定


(一)读者进入自习室要讲究文明礼貌,穿着要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拖鞋。

(二)读者要自觉维护自习室学习秩序,保持自习室安静,不得在自习室内及周边高声谈笑、打电话、唱歌、哄闹、吹口哨、奔跑、睡觉等,严禁不文明行为。

(三)读者要自觉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不得在自习室内吸烟、用火、进食等,不得使用纸箱装物品。

(四)读者要自觉爱护自习室空调、阅览桌椅等公共设施。

(五)读者短时间(半小时以内)离开座位,应使用便签注明离开时间及回来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应把个人物品带走,否则将被清理。读者离馆时要带走自己的书本等物品,严禁在自习室内或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任何物品(自习室内书架可以临时放少量图书资料)。每天晚上10:30分以后,管理员将对自习室进行清理。被清理的图书资料等物品只能在每周五下午2:30-5:30领回,其余时间一律不受理,在清理过程中如有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六)每年三月、九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留意图书馆(档案馆)主页、微信公众号上的通知)会对自习室及馆内其他公共场所的所有物品进行全面清理,被清理的物品不设找回,将被作为废弃物直接处理。                                               

 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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