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归档范围 |
保管 期限 |
分类 |
1 |
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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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级有关编辑出版工作的文件材料 |
永久 (针对学校的) 或30年 |
CB11 |
1.2 |
本校编辑出版工作规划、计划、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
30年 |
1.3 |
学校出版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的文件材料 |
30年 |
1.4 |
准印证 |
30年 |
1.5 |
学校有关出版物创刊、停办、复办、发行等的请示与批复 |
30年 |
1.6 |
本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
30年 |
1.7 |
编辑出版合同、协议书 |
30年 |
1.8 |
获奖或受查处的有关材料 |
30年 |
1.9 |
其他重要的文件材料 |
30年 |
1.10 |
文号为“广油学报”的发文(含发文稿纸) |
30年 |
1.11 |
学报样刊 |
永久 |
CB13 |
1.12 |
学报稿件审查表及原稿 |
永久 |
CB14 |
注:1、经学校OA、机要保密科传阅的上级文件由党政办统一归档。
2、文号为“广油”“广油党”“广油党办”“广油校办”的文件由党政办统一归档。
3、实物、照片、招投标档案参照学校相关档案的管理规定收集范围和归档要求。